

身份背景:天津新中原国际贸易公司经理
维权故事:他们于 2001 年 1 月 27 日 13 : 00 在北京乘日本航空公司 JL782 航班飞赴美国、加拿大等地。飞机飞至东京因下雪无法降落,日航将乘客转载至大阪。在大阪期间日航不让他们下飞机,在飞机上无吃无喝,坐等了两个多小时。在此期间,日航对飞机上的日本乘客及其他国家的乘客都给予了妥善安排,并给每位日本乘客两万多日元的费用。两个多小时后,李浩等人才被通知可以下飞机。然而,他们下了飞机后的 20 多个小时都被滞留在一个没饭吃、没水喝、没座位、没电话的完全与外界隔离的大厅内。中国乘客在饥寒交迫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夜。为讨回中国人的尊严,他们投诉日航:日航漠视中国乘客的基本权利,使他们的基本人身权、人格权受到侵犯;这是对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精神权利的残暴践踏;在此次事件中,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同机不同人种,不同待遇,使我们中国人受到极大的伤害;日航严重违反了国际航空条例,对乘客严重不负责任;日航对乘客带有欺骗性;机票内含食宿,日航严重违约。
对于日航的这些行为,李浩等人坚决要求日航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向每人赔偿数额至少 1000 万日元 ( 约合人民币 70 万元 ) ,其中最重要的是精神赔偿。
社会意义:此后日航对此次事件做出了如下反应:
一,日航诚恳表示在此次纠纷中确实不存在“种族歧视”等问题。日航服务不周全、与乘客主动沟通不够造成了乘客的不满。日航愿以努力争取和解的实际行动表达对中国乘客的诚意与尊重。
二,日航承认,造成此次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日航缺乏与乘客的沟通。日航不应强调客观上的困难,而应反省其自身主动与乘客沟通不足。日航愿积极努力与乘客及中国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
三,鉴于乘客代表要求的赔偿等问题比较敏感,且双方尚存在分歧;鉴于乘客代表认为,处理此次纠纷更重要的是改善中国乘客今后走出国门时的环境、待遇及促进日航提高对中国乘客的服务;鉴于日航代表也认为日航所做的一切努力与沟通,其目的不仅限于解决此次纠纷,而是改善和提高自身的形象与服务质量,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将这一敏感问题留待最后阶段协商解决。
之后日航向中国乘客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的赔偿。并已经开始在航班上配备中国籍空姐,在机场和飞机场增加了许多中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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