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就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表现形态,是对经济活动的翻译,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市场经济中的公司应当建立公司法律文化,培育遵守游戏规则的意识,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才能提高管理的高效性,确保经营安全性、便捷性,保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法律文化的层次结构
公司法律文化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为公司成员共同信仰、共同追求的对法的认知、评价、心态以及与此相应的思维模式和制度的总和。公司法律文化包括公司法律意识文化和制度文化二层次。
公司法律意识文化
公司法律意识文化指公司对法律的认识、态度、评价、信仰,以及基于这种信仰而产生的思维模式。因此,公司法律意识文化包含二层,一层是对法律的认识、态度、信仰;二层是基于法的理念认识,以法的理念管理公司,从事经营,即思维模式,这种模式被称为公司心智模式,它像一只“无形的手”影响着公司商机的捕捉和对战略构想的决策,影响着管理行为的选择。
公司法律意识文化应当包括下列意识或思维模式:
规则意识 法律是行为规则,法律意识文化的规则意识就要求任何行为都应当有一定规则,行为人应当努力去知晓规则,尊重规则,严格遵守规则。公司应当充分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避免管理混乱和经营危险。
公平、平等、公正意识
法律有公平、公正、平等、权利、理性、秩序等价值。价值意识就要求行为人对法的价值尊重、信仰,并以此作为行为的价值目标。公司的规则制度也必须体现公平、平等、公正价值,处理管理和经营中的一切问题都应当体现这种价值,公司不能为了利益最大化而为所欲为。
制度意识与法治意识
法律是一种制度,通过权、责、利统一规定建立制度来实现对社会的调控;法治的内在精神就是社会主要经由法律来治理,法律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法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法律本身公开、明确、稳定等。法治的本质就是对法律制度的尊重。制度意识就是要通过建立权、责、利统一的制度,相信制度;法治意识意味着信仰、尊重制度,要求制度必须公开、明确、稳定,要求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法治意识要求制度至上,就是当情、权与制度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决定因素,或裁判的依据。
守法意识 就是依法行为,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并主动承担责任。
权利意识 反思传统法意识,传统法以义务为本位,但现代法强调对私权利的确认和保护,通过大量立法确认私权利,抑制公权力,以免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现代法是以权利为本位,强调对私权利的保护。公司的权利意识要求公司首先应当清楚我国法律确认了哪些私权利,有权利意识并不意味着只知道有权利就行,而必须履行一定义务,我们履行义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权利的实现。
证据意识
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工具,证据意识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证据意识要求公司清楚证据的有关重要制度,如证据的表现形式、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分担等。证据意识要求公司在经济活动中,要注意制造、保留证据;公司不要轻易向对方提供证据;注意举证期限。
时间意识
时间在法律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种情况是时间关系到公司的权利是否能得到法律救济,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法律就不再给予救济,这称之为时效;另一种情况是权利的保有期限,超过这个时间,权利就失去了,这称之为除斥期间。时间意识要求清楚我国法律有关时间的规定。公司要利用时效的延长、中止、中断制度,以便更充分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程序意识
经济活动由开始、进行到结束,是一个程序过程。作为经济活动直接翻译的法律也很讲程序,因此,公司在经济活动中也应当建立规范的程序。规范的程序正是制造证据,保证交易安全,保护自己权利的有力支撑。
公司法律制度文化
公司法律制度文化是指公司根据法律意识文化而建立相应的制度,这个制度虽然不是法,但却是依法制定的,是合法的,渗透了法的理念如公平、平等、尊重等价值,权责利统一意识等,是为了公司守法经营,依法高效、便捷管理公司,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
公司法律制度文化应当包括下列制度: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实现公司治理。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法人财产保护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技术创新制度、重大经营决策责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期权制度等制度。依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依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建立健全人力资本开发及管理制度。
公司为什么需要法律文化
引导、规范公司管理和经营
指引公司行为
法作为特殊的行为准则,相对于道德、公司人治而言,有其明确性,法明确建立权利模式和义务行为模式,指引公司的行为。权利模式就是指引公司可以去做某事或从事某种行为,以及怎样去做;义务模式则是指引公司不要做某事或从事某种行为。法对公司从设立,到经营、管理、发展都给予指引。
预测公司行为 法律规定了某种行为是否可以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公司在进行某种行为时,就可以预测到自己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这种后果不利于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的,那么公司就可以停止这种行为。如果预测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那就去做。如果预测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也可能有违自己的目的,那么公司就可以从经济学来选择是在风险中求利润,还是放弃利润以规避风险。
促进公司合理设计管理和经营
公司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法建立各种行为模式,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设计行为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安全性、高效性,实现利益最大化。
确认作用
公司经营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如商业风险、政策风险、自然原因引起的风险等,但公司最大的风险是法律风险。经济学对公司行为的评价,就是利润的最大化,只要公司行为实现了这一目标,那么这一行为就是合理,就是好的。但评价公司行为除从经济学等评价外,还必须从法律来评价,法律认为不合法,那么因这个行为所取得的利益都不受保护,相反还会受到惩罚,所以法律对公司的行为有“一票否决权”。
发展作用
公司在发展,就必须要寻求新的资金、人才,尤其是管理要创新。一是建立公司治理的各种制度,合理在企业各机构间分权,建立各机构的权、责、利,同时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即经理人,通过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制度,建立对公司经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对劳动者通过明确的制度,建立对劳动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也约束公司,企业要解聘劳动者,则必须有制度规定的原因,按制度规定的程序,这样劳动者就很清楚自己应当做什么,只要做到了,就不会被解雇。劳动者因此有归属感,稳定感,同时激励与竞争机制让劳动者有危机感,必然使劳动者发挥最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法律为公司融资设计了多种渠道:间接融资,如向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如发行股票,发行股权。直接融资虽然比间接融资更好利于公司,但要求很高。当公司还不能直接融资时,就只能间接融资,而间接融资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信用。信用就是财富,但信用怎么来建立,信用就是通过守法经营来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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