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简介:刘月娥(1949-),女,研究员;张 阳(1981-),男,硕士研究生;杨健安(1966-),男,处长;张建华(1967-),男,处长;韩秀成(1961-),男,处长。
摘要:解析对50所学校专利实施的调查结果表明:高校专利实施状况基本良好,专利实施与专利申请、授权同步增长;专利实施所创收益成为学校科技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实施收益分配激励政策基本到位。在高校解析专利实施率,探究高校专利未实施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专利向最佳实施方向流动的建议:加强合作,促使专利事实优势互补,制定技术转移法规,促进专利技术向最适宜实施方向流动,制定科学的统计指标将专利实施纳入政府部门的统计内容。
关键词:专利实施;高等学校;收益
中图分类号:G306.0
文献标识码:A
1.高校专利实施的现状
为了解高等学校专利实施的真实情况,由国家知识产权于2005年11月立项“高等学校专利实施调查研究”。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文件“教技发中心函[2006]94号”文的形式发调查问卷,调查高等学校2001-2005年申请、授权专利前100名学校的专利实施状况,收回问卷50份。本文将对这50所学校专利实施的调查结果进行解析,并提出促进专利向最佳实施方向流动的建议。
(1)高校专利实施状况基本良好,专利实施与专利申请、授权同步增长。
“十五”期间高校专利申请大幅度增长,2001年专利申请量达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年申请量为3 180项(前100名学校),与同是历史最高的2000年相比增长了9.32%。
自2001年以来专利申请与授权一直处于增长趋势(见表1),专利申请的平均增长率为53.30%;专利授权的平均增长率为60.33%;专利实施数的平均增长率为36.34%;专利实施收益的平均增长率为36.25%(见表2)。从专利申请、授权、实施的数量到实施收益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专利实施收益直线上升,而且斜率呈现出明显增大的趋势。
调查的50所学校的专利实施量与申请量相比5年中专利实施与授权数,平均实施率为56.7%,在25.1%~87.4%范围内波动。专利实施与申请数相比平均实施率为25.3%,在13%~39.3%范围内波动。由此可见我国高校专利实施率明显高于美国(10%之内)、英国(5%左右)等发达国家。
一般专利实施率应是以授权数为基准进行统计,即实施数与授权数的比例。
(2)专利实施所创收益成为学校科技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专利实施收益已占到当年科技经费的13%~18.6%,成为高校科技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见表3)。
(3)专利实施收益分配激励政策基本到位。
由调查的50所学校表明全部建立了专利管理规章制度,其中有包含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中,也有既有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又有专利管理规章的;多数学校专利实施许可与技术开发、转让采取同样的管理、经费使用政策;有少数学校专利实施许可有专门的,比技术开发、转让更优惠的管理、经费使用政策。
从科技经费管理和科技奖励政策的调查结果表明高校科技政策激励基本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课题负责人自主权,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有基本人、财、物权,在课题组合上,由课题负责人组阁,双向选择、自由结合;在经费使用上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对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上课题组有充分的自主权,有的学校还制定了奖励政策,如硬件费不扣管理费,并给予5%的现金奖励。在用人上也逐步打破地区、单位界限,实行合同制。
2)增加科技人员的奖酬金及派生待遇。随着改革的深化,奖酬金的提取已有较大的灵活性,如课题费进校后纵向一次可提取超过10%的现金,横向已达到25%以上,根据需要雇临时工、加班费等问题也得到了解决,科技人员差旅、交通、公关等方面的开支也基本放开。可以说,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已基本到位。关于成果、论文、承接大课题等,各校也都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其派生待遇也做了较全面的考虑,如提职、提薪、评优、工作量考核等各校也都有相应的规定。职务成果完成人的个人股也在一些学校开始施行,解决完成人调离、离退休后仍能受益的问题。
对专利的激励政策已优于论文、专著,如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的一次性奖励为2000~10000元/项,实用新型为500~5 000元/项。进入“EI”、“SCI”的论文为500~5000元/篇,专著为500~5000元/部。
2.关于专利实施率的解析
调查结果表明专利实施与授权数相比平均实施率为56.7%,排除2001-2002年专利实施率高的特殊原因(解释如下),我国高校专利实施率也达到41.21%,远远超过英美等国的5%~10%。
(1)对2001-2002年专利实施率明显偏高的解析。
1)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太长,直到2003年前,一项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周期平均5年以上,这样就使许多专利已经实施了,但还尚未授权。
2)发明人(高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由发明人提出)申请专利时更多地考虑了经济负担,对具备专利性但不能实施获取收益或短期内还无法实施获取收益的项目不考虑或暂时不考虑申请专利。因为2001年之前,高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课题经费承担,这样不能尽快实施的专利就会给课题造成只出不入的经济负担。
3)2001年前从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到学校各种激励政策重视成果鉴定、报奖及论文。来自2003年“北京地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调查报告”表明,在“九五”期间被调查的42所学校,科研项目结题鉴定项目为13393项,获奖成果305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2 269项;申请专利1727件(其中发明专利1128件,实用新型专利600件).申请专利与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目相比为0.75:1,与获奖总数相比为0.56:1,与结题鉴定项目相比为0.13:1。可见当时的科研人员更多关注的是成果鉴定、获奖或论文。
(2)2003-2005年专利实施与专利申请同步增长。
自2001年我国修改了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加入“WTO”,各行政部门和地方在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本地方实际情况也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条例、办法.如科技部、财政部于2002年3月5日出台了《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2]30号),使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科技工作的全过程,在科研立项、验收评价、奖励评定中专利成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在学术梯队、重点实验室建设评估中专利也成为不可缺少的指标之一。
最新图文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