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支持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探索用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可行渠道
一是参照汇金公司注资模式,由国家外汇投资公司采取注资、定向债等方式,向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战略性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提供低成本外汇资本金。二是通过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渠道加大战略性资源进口,减少国内资源的过度开发,增加战略储备,引进国内急需的要害技术和设备。三是待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完善、市场预期基本稳定后,可将国家外汇资产投资治理公司的收益和部分资产转换为本币,用于支持和谐社会建设。
(七)通过扩大对外交往,为中国对外贸易与投资活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一是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有偿贷款,借鉴“安哥拉模式”、“苏丹模式”,扩大中国对非洲、拉美能矿资源丰富国家相关贷款的规模和范围。二是设立合作基金,将中国企业对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纳入统一的基金项目,降低中国企业单打独斗的高成本,回避政治及政策风险。三是通过在国外建设各类园区的方式,成片开发、集中进驻,降低中国企业境外运作的成本与风险,长期立足。四是围绕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具体项目,适当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无偿援助规模。
(八)继续制定、执行各种“藏汇于民”措施
切实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逐步消除人民币汇率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预期。除参照国际主要储备货币的利率水平调整本币利率,减少市场无风险套利机会外,更主要的是控制热钱在境内短期获利的机会。通过疏通境外各种投资渠道,提高境内居民、企业持有外汇资产的意愿。在境内建立风险可控的人民币远期及期货期权市场,帮助企业及居民应对持有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
(九)配套进行外贸、外资、资本项目治理政策调整,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进一步降低出口退税率、减少出口退税商品种类,建立“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关税体系,减少贸易顺差。推行“两税合一”改革,控制土地供给,提高国内生产要素成本,加强外资并购治理,稳定FDI流入。加强和改进资本项目治理,研究针对短期外债的无息存款预备金制度以及其他类似“托宾税”措施。
(十)积极探索本币区域化、国际化途径,逐步摆脱中国国际收支依靠发达国家货币的局面,从根本上降低中国的外汇储备需求
与周边对中国贸易顺差国家的经常项目往来用人民币结算,向境外释放人民币流动性。鼓励中国台湾、韩国、中国香港、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用对中国贸易顺差积累起来的人民币对国内直接投资,在周边形成基于人民币的贸易、资本循环。中国香港应在人民币区域化中发挥积极作用,答应在香港开展各项人民币离岸业务,使香港成为境外人民币投融资中心。在支持香港发展人民币债券市场、回收在港人民币流动性的同时,研究对港贸易用人民币结算问题,向香港提供更多的人民币流动性。
八、风险控制的初步设想
相对于一般国有资产治理,国家外汇资产治理的保值增值难度更大。拟议中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一举一动都为全球资本市场所关注。为此,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应确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重大项目、增值目标的决策权在国家外汇资产治理委员会,投资运作的主要环节必须通过市场过滤风险。
(一)通盘考虑,高度关注外汇储备资产结构变化对美的影响
从中美双边角度看,中国是通过外汇储备这一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调整项对美国国债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来为美国的贸易赤字融资。这种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低收益、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美国国债与高收益、高风险、低流动性的直接投资两类金融产品之间的互换(Dooley et al.,2003、2004a、2004b、2004c;张岸元,2007)。中国外汇储备回流美国,越来越成为稳定双边经贸关系大局潜在的重要因素。假如中国将外汇储备中的大量美元资产转成其他币种或实物资产,必然导致市场恐慌。一旦美元出现大的波动,全球经济所谓“刀锋上的平衡”很可能被打破。因此,初期转化的储备资产规模不宜过大,外汇局对美国国债等产品持有的规模应保持稳定。
(二)合理分工,避免国家外汇公司与外汇局、政策性金融机构形成竞争
外汇治理局运用外汇储备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组合投资方面,已经积累一定的经验,形成一定的渠道。应合理划分国家外汇治理局和投资公司的投资领域、产品类别,避免相互竞争。国家外汇资产投资公司原则上不直接对具体项目进行绿地投资,主要通过与政策性银行建立的转融通机制,支持企业境外活动。国家外汇公司直接面对企业的投融资,应以中长期为主,短期为辅,较多采取各种直接融资工具,以避免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
(三)严格治理,防止二次结汇
目前情况下,国家外汇公司必须通过严格的项目治理,保证外汇资产主要在境外使用,严禁将外汇转化成人民币套利。即使未来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完成后,国家外汇公司的投资也应以境外为主、境内为辅,各种本外币资产之间的转换举措,必须经国家外汇资产治理委员会认可。
(四)渐进迂回,避免冲击国际金融市场
传统资本输出国显然排斥后来者的进入。个别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在非洲不附加条件予以贷款的指责,充分暴露了它们对中国资本输出问题上的态度。国家外汇公司可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以股权投资的外汇资金可较多进入香港市场。通过在香港特区组建某种形式的基金,进行境外能源、资源项目投资,回避国际上对政府背景企业投资的限制。香港特区的中资银行、中资机构在国际市场经验、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较为成熟,可较多通过这类机构进行操作。
力争通过一段时期的稳健运行,探索出国家外汇资产服务国家战略、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为下一步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加多样化的运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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