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从理论上讲,无风险套利行为的存在可以抑制市场的剧烈波动,但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非凡性,股票市场的长期运行仍难免受到机构操纵指数的影响。
(二)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前后银行股价的表现猜测
通常来说,股指期货会引发投资者的三人投资需求:投机、套利和避险。由于国内市场尚没有做空机制,不管是出于哪种需求,投资者或投机者都需要买入现货。若出于投机需要,希望控制指数的涨跌,则更须把握足够的巾场筹码。因此,股指期货推出前后,标的指数成分股将享有一定的溢价。但从长期来看,成分股的走势还取决于整体市场估值水平、成分股业绩增长状况等基本面因素,股指期货并不能够改变成分股的长期走势。
前面对恒指推出时汇丰银行、恒生银行的股价变动分析也基本上证实了以卜结论。依据以上分析,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前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权重较大的银行股价可能表现出以下态势:
1.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后,大权重股是机构股指期货交易日仙须配备的重要品种,招行、工行等作为沪深300指数中的前10大权重股以及未来潜在的大权重股,将受到众多投资机构的青睐。因此,在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之前,机构可能会抢筹,带动股价短暂卜涨、交易量放大。
2.指数期货推出之后,大盘将展开调整,在此震荡期间,工商银行等大权重股很町能成为机构影响指数的重要工具,由于前期涨幅过大,股价可能会出现短期的震荡回落。震荡调整后,股价会随着大盘的回升继续向上。
3.从长期来看,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推出不会改变银行股的中长期基本走势,决定其股价中长期走势的还是银行自身的基本面、银行业基本面和整个股巾基本面。
4.在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五,沪深300指数期货当月合约都会到期,此时可能会出现到期日效应,造成银行股股价及其他成分股股价出现短暂的异常波动。
五、股指期货推出后银行股的可操纵性分析
由于银行股在深沪两市和沪深300指数中的权重都很大,而且银行板块联动性很强,机构是否会通过控制工行、中行等权重股的股价来操纵市场,值得我们关注。
(一)可操纵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1.工行、中行等上证综指中的大权重股,对上证指数走势有较大带动作用,而沪深300指数与上证指数相关性高达98%,因此,可以间接对沪深300指数产生影响。
2.工行、中行的A股流通股仅占总股本的约2%,具有较大的杠杆效应,运用不太多的资金便可以通过这些银行股价的变动来影响上证指数,并进而影响沪深300指数。
3.银行业的联动效应很强,通过影响工行、中行等的股价町以带动其他银行股变动。由于银行板块在上证综指和沪深300指数中的权重很大,其将对大盘指数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不可操纵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1.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权重分散;抗操纵性强。指数的抗操纵性和指数样本股的规模、流动性、权重的集中度以及指数计算方法有关。截至2007年5月24日,沪深300指数300只样本股的总市值约为14.8万亿元,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比例约为82.9%,流通市值3.4万亿元,占沪深A股白由流通市值的比例为59.2%,5月24日的成交金额约为1724亿元,占沪深A股总成交金额的46.2%。沪深300指数的市场覆盖率和成交金额占比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为提高指数的抗操纵性提供了基础条件。
另外,可以从指数样本股的杠杆效应来说明其抗操纵性。杠杆效应是指汁算指数所用的市值和流通市值的比率,杠杆效应越高,说明市场的实际变化通过指数被放大的程度越高。沪深300指数样本股的杠杆效应平均为1.12倍,前5大权重股的平均杠杆效应为1.1倍,前10大权重股的平均杠杆效应为1.15倍。这些数据表明,沪深300指数的杠杆效应并不大,从而有效避免了由于杠杆效应带来的指数易被操纵的问题。
沪深300指数中,前3大权重股的权重为8.44%,前5大的权重为13.54%,前10大权重股的权重为21.37%。与香港恒生指数、德国DAX指数以及法国CAC40指数相比更为合理。例如恒生指数,其中包含汇丰银行和中国移动两个大权重股,前3大成分股的比重接近40%,前10大成分股的权重超过60%,比较轻易受到投机商的操纵。与此相反,标普500指数、日经225指数则相对分散得多,前3大、前5大样本股所占比重均未超过15%。合理的权重分布结构提高了沪深300指数的抗操纵性。
2.与国际水平相比,金融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权重并不大。目前沪深两市共有金融股(银行、保险和证券)14只,其中银行股10只,保险股2只,证券股2只。截至2007年5月24日,金融股的A股总市值合计达7.06万亿元,占沪深两市A股总市值的比例为39.6%,流通市值6658亿元,占沪深两市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为11.5%。目前金融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权重为19.83%。这一权重比例处于国际平均水平区间的下限。在国际上,相关成分股指数中金融股所占的比重一般在20%-30%之间。因此,目前不存在金融股在沪深300指数中权重过大的问题。
3.在目前的机制下,通过控制银行股股价来操纵市场风险大、成本高。由于国内市场目前没有做空机制,投资者只能进行正向套利(即期初买入现货/卖出期货,期末平仓),而无法进行反向套利(即期初买入期货/卖空现货,期末平仓)。因此,交易商要想通过操纵某只银行股股价从股指期货交易中获利,必须先买入足够量的该股股票,以把握足够操纵价格的筹码。吸筹的过程会推动股价上涨,增加交易商的成本。而要想从股指期货交易中获利,就必须在短期内抛售股票,引领恐慌性抛盘,以实现操纵股指的目的,但同时需要付出现货交易亏损的代价。考虑到该股股价下跌会降低其在指数中的权重及其对指数的带动作用,以及买卖股票和股指期货均有大量的交易成本,故此操作无法为投资者带来明显的盈利空间。而指数期货本身的波动性也将令投资者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利用工行、中行等大盘股操控指数期货以从中获利的行为可操作性不大。
另外,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以结算日收盘前一个小时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可以有效防止投机商蓄意操纵收盘价。因此,综合而言,操纵沪深300指数期货的难度较高。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经验也证实,无风险套利行为的存在可以抑制市场操纵。但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理性,经过四、五年的漫长熊市之后,2006年下半年开始强劲反弹,几乎所有股票价格都一路高涨,市场投机气氛很浓,操纵股价的行为也时有发牛。目前大牛市行情带动的炒股狂热还未见有熄灭之势,若在此市场环境中推出股指期货,不排除股价操纵行为更加严重的可能。因此,要推出股指期货,首先还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消除市场泡沫,营造一个平稳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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